8月28日,涉嫌盗窃罪的张金长被移送台州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 4月17日上午,张金长伙同“小龙”(在逃)窜至路桥区新桥镇下林桥村,由“小龙”在外望风,张金长溜门入室,窃走周某和李某两家人民币4020元和金器、玉器等价值15172元的物品。后张金长听见主人周某回家喊叫,便“急中生智”钻进谷仓里躲藏。周某报警后,张金长被民警从谷仓里揪出。